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谯家镇铅厂至耳当溪油路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确保谯家镇铅厂至耳当溪油路(以下简称铅耳油路)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谯家镇铅厂至耳当溪油路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现将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指 挥 长:寇启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刘 静(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永东(县交通局局长)
何向东(谯家镇党委书记)
成 员:杨树昌(县发改局局长)
曾宪宏(县财政局局长)
黎鹏飞(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明忠(县林业局局长)
向国廷(县水利局局长)
王 春(县公安局局长)
陈官前(县供电局局长)
谢 强(县交通局副局长)
元 奎(县电信局局长)
何 勇(县移动公司经理)
卢 旭(县联通公司经理)
刘 毅(县石油公司经理)
张永钗(乌江民爆公司经理)
杨胜福(谯家镇人民政府镇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局,由张永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张洪荣、彭黔花、毛华俊、张红玲、刘黔具体办公。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协调各成员单位等方面工作。
县交通局职责:负责组织施工队伍按图放样,按有关规程和技术要求,帮助和督促施工队伍按拟定的旬计划、月计划施工,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并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县发改局职责: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督查和指导。
县财政局职责:负责按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
县国土资源局职责:负责协调做好永久性占地的土地征用和临时占地相关事宜。
县林业局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占用林地的有关事宜。
县水利局职责:负责协调处理水土保持有关事宜。
县公安局职责:负责打击无故阻挡油路建设的各种行为和爆炸物资的审批。
县供电局职责:负责协调和保障工程用电,并负责对公路建设范围内涉及的电杆拆迁。
县电信局、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职责:负责公路施工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各自电杆拆迁。
县石油公司职责:主要负责油料保障供应。
县民爆公司职责:负责爆炸物品的保障供给。
谯家镇人民政府职责:负责油路过境路段改造中新涉及的土地协调、山林纠纷调处、青苗补偿、房屋拆迁(包括坟墓搬迁)、料场落实等相关事宜。
三、工作要求
(一)谯家镇党委、政府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在接到报告后1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12个小时内必须处理完毕。
(二)施工方必须在2009年11月30日前完成路面封尘工序,否则县公安局不再审批爆炸物资。
(三)在2009年8月21日至11月30日施工期间对铅厂至耳当溪改造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禁止20吨位以上的车辆通行。具体由谯家镇政府负责发布通告并派公安干警与县公路管理所干部做好值班。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