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景乡创建农村金融信用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切实加强对新景乡创建农村金融信用乡试点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新景乡创建农村金融信用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寇启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静(县政府办副主任)
崔 权(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成 员:熊 宁(县农办主任)
田 勇(县农业局局长)
陈明忠(县林业局局长)
向国廷(县水利局局长)
高仕文(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胡春福(县扶贫办主任)
晏军芳(县农机中心主任)
肖培进(县国税局局长)
刘勇坚(县地税局局长)
杨胜文(县法院副院长)
肖 炜(县工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朱文安(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 凯(县基财局局长)
肖正常(县银监办主任)
郭祖江(人行县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田乘胜(县信用联社主任)
杨正军(新景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信用联社,田乘胜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县信用联社系统和新景乡人民政府抽调专人具体办公。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