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5日 星期天
   
关于在村级组织中推行以“三会”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的意见
板场乡人民政府--土家民歌山歌之乡    www.bc84.cn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5日    来源:

关于在村级组织中推行以“三会”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的意见

(2007年3月20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我乡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民主管理运行机制,保证广大群众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民主监督干部的权利,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工作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党委决定在全乡村级组织中推行以村民代表大会、村理事会、村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六知”活动为载体,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国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法[2004]17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村民自治,发展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目标,切实解决好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总体要求

    自2007年起,用两年时间重点在党的基层组织示范村和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东红村、蒲楠村;在党建扶贫整村推进的田坝村、枫香村和刘家村推进推行以“三会”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真正把村级事务管理的权力交给群众,基本形成党支部领导、村民自主管理的充满活力的农村民主管理格局。

三、方法步骤

    (一)认真调研,搞好宣传发动,为推行“三会”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村要通过墙报、专栏、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以试点村为重点,组建工作组,进村入户,把推行“三会”制度的目标和意义宣传到村组和农户。就村民自治、村级组织建设、群众关注问题等方面内容,以召开党员干部会、访谈村民、发放宣传资料、与知名人士座谈等方式,广泛开展调研,找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做好推行“三会”制度的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广大党员、村组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认真宣传和报道在推行“三会”制度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精心组织,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大会、村理事会、村监事会。村“三会”的产生和组建,必须严格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中共铜仁地委办公室、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铜党办发[2005]76号)和《关于在全区推行以“三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管理的意见》(地组建[2006]4号)明确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1、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直接选举或由农户推选产生,村民代表会的代表人数应根据全村人口比例分配名额,一般应在30至50人之间。主要职责是:审议批准村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讨论批准全村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村里其他重大事项。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村理事会。村理事会由村民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组成,村委会主任担任会长,一般为3至5人。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和办理全村各项事务,制定和落实全村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提交年初的财政预算方案,报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3、村监事会。村监事会由村民代表大会从不是村理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的村民代表中选项举产生,设政务、财务两个监事审计小组,监事会会长由成员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应保证每个村民组一名,党支部委员一名,一般不得少于7人。主要职责是:监督核实理事会的工作情况,财务收支情况,村里奖惩制度执行情况,并负责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监督核查理事会年度工作的执行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三)规范运作,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相关制度。各乡镇指导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大会、理 事会、监事会的同时,要指导村民代表会研究制定《村民代表会制度》、《村委会工作报告制度》、《村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制度》、《村财务管理制度》、《村财务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村财务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制度,形成坚持民主管理村级事务和严格用制度来规范村干部工作行为的动行机制,要开展村级民主议事活动,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5天内,由乡党委利用1—2天时间,在指导各村组织开好“三会”的同时,开展民主议事活动,集中进行议事,把民主管理权交给群众,确保“三会“制度的推行取得实效,得到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认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工作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各村要在充分掌握本村情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推行“三会”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工作组,明确职责,加大村民自治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参与,使方案得以顺利实施。

    (二)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各村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于推行“三会”制度的实践中。村党支部要领导和支持农民群众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监督“三会”制度的落实,广泛听取和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农村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带头执行有关制度、村民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要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团结广大农民群众,齐心协力做好村级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三)切实提高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的能力和素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素质是推行好“三会”制度的关键。各村要加强对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和村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培训,把抓好学习培训作为推行“三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拟定切合实际的学习培训计划和学习内容,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依法依章议事的能力。要教育村干部善于用说服的方法、示范的方法、服务的方法推动农村工作,增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依托我乡农技培训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多形式组织农民群众学习党的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使广大群众乐于接受、转变观念,成为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新型农民。要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实践活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干预村务管理的行为,真正形成村级班子、“三会”组织成员与群众在农村民主管理中的良性互动。

    (四)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各村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民主评议对象主要为村理事会成员。根据实际,也可以把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组长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列为评议对象。民主评议由乡党委组织,先由村干部在村民代表会上进行述职,再进行书面测评,每年开展一次,一般安排在次年的第一个月规定的“民主议事活动日”进行。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标准直接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的村干部,要给予重奖。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是村党支部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应责令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五)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约束机制。各村要按照“实际、简炼、管用”的原则,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帮助村党支部、村委会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村、组干部和村级各类组织的职责、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坚持用制度管理村级事务,用制度规范村干部的工作和用村规民约约束村民行为。要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的管理办法,制定村干部表彰奖励措施,实行村干部承诺兑现制和离任审计移交制度,坚持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定期汇报工作制度、不定期约谈制度等,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要全面落实村干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根据各村实际,细化目标,量化任务,探索建立村干部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制,在坚持党支部、村委会集体领导的前提下分工合作,明确相应的任务和职责,实行绩效与报酬挂钩,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六)切实加强对推行“三会”制度的领导。推行“三会”制度是推进全乡农村管理民主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村一定要把推行民主议事活动作为关系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并与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和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制。要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与全面协调,民政部门具体指导与组织实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乡党委直接负责,村党支部具体负责的推行“三会”制度领导责任机制,实行各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做到职责明确,相互配合。要把推行“三会”制度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工作对接起来,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纳入乡党委工作实绩考核、农村“党建创先”活动和乡党建扶贫目标考核,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今后,文明乡镇、文明村寨必须是在推行“三会”制度和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得好的地方产生。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建立党政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推行“三会”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找准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要认真探索,通过推行“三会”制度,走出一条适合我乡农村实际,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农村民主管理新路子。三是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对推行“三会”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坚持抓好分类指导,形成定期汇报、交流、督查、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村每季度要有一次工作专报、第半年开展一次自上而下的督查,并分别形成文字材料及时送乡党政办。要在推行“三会”制度中认真查找农村民主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拿出改进意见,解决农村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畅通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及时化解社会予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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