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5日 星期天
   
中国共产党板场乡代表活动制度
板场乡人民政府--土家民歌山歌之乡    www.bc84.cn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5日    来源:
 

中国共产党板场乡代表活动制度

(经2007年6月22日中共板场乡第五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

    一、为切实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规范代表的活动,根据《中国共产党板场乡代表大会常任制试行办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且每年不得少于2次,活动必须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和注重实效。

    三、为便于活动的开展,设两个代表表团,每个代表团设一名团长、一名联络员。

    四、各团联络员的职责:负责联络党代表,了解、收集代表意见,并向县党代表工作办公室反馈。

    五、各代表团长长的职责:

(一)负责召集和主持本代表团的活动,讨论决定小组的活动事项和组织筹备召开活动的有关事项,保证活动如期举行。

(二)组织代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的决议、决定等,并了解代表在本选区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 负责组织本代表团代表开展调研。

(四) 指导代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五) 接待群众的来访来信,倾听代表的呼声,接受代表的监督。

(六) 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代表心声,并向代表反馈意见的办理情况。

(七)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 学习《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乡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二) 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收集、了解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程序向组织反映,协助各级党组织开展工作。

(三) 履行代表职责,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四) 交流代表活动的经验。

    七、代表团在开展活动前五天,应将活动的内容、时间、地点和方式通知代表,并用书面形式与乡党委联系,以便加强相互间的协调。活动期间代表团要作好活动记录等工作。活动结束后,要及时上报活动总结。

   八、代表要积极参加每次活动,凡无故不参加活动达2次以上的,给予通报批评;达5次者,劝其辞去党代表职务。

   九、代表参加活动时,不准借活动之名搞不正当活动。凡违反的,乡党委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制度由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本制度从通过之日起实施。


  大会秘书处

200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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