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板场乡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制度
(经2007年6月22日中共板场乡第五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
一、为切实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板场乡代表大会常任制试行办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联系的对象和范围:
每位党委委员按工作性质联系3名以上的乡党代表,每位乡党代表联系5名以上的党员,重点联系本单位、本村的党员义务骨干和致富带头人。
三、联系内容:
(一)组织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乡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帮助党代表和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发展意识。
(二)通报乡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
(三)在乡党委作出决策前,受乡党委委托,广泛征求党代表、党员的意见,同所联系的对象一起进行讨论分析,并将意见报所在代表团,为乡党委决策提供依据。
(四)引导党代表、党员、群众围绕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乡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五)收集党代表、党员对乡党代表大会决议和乡党委重大工作部署的意见和建议。
(六)深入了解和掌握党员活动情况,摸准党员的思想脉搏,了解党内各种倾向性思想反映,探索新时期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新途径,积极为乡党委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七)关心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联系方式:
党代表要经常保持与党员的联系,坚持以“小型、简便、灵活、实效”的原则开展联系活动。
(一)参加组织生活。党代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组织的党员活动,积极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
(二)走访谈心。每年走访所联系的对象不少于三次,并了解联系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
(三)述职汇报。每年要向所在选区的党员进行述职、汇报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调查研究。与所联系的对象共同围绕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研,任期内至少要提出两条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或一篇以上具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
五、工作措施:实行定期汇报制度,乡党委委员、党代表要将联系情况向乡党委和所在代表团汇报,各代表团每年在召开党代表大会前十五天,将联系情况送党政办公室,办公室适时进行通报。
六,凡违反本制度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由乡党委作出相应处理。
七、本制度由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从通过之日起实施。
大会秘书处
2007年6月22日